斗六門舊城的故事。斗六市土地公廟牆上的石碑與解說報導。

斗六門舊城的故事。
斗六市土地公廟牆上的石碑與解說報導。
到斗六市福德宮拜拜,一般民眾在燒金紙時,也許不會注意在牆面上有幾塊台灣南部很珍貴的石碑,因為是砂岩風化很嚴重,字跡已經很模糊了,特地找出清解說版,讓網友了解它在台灣歷史上的重要性。
這幾塊石碑命名為『示禁藉擄搶碑』。年代:清道光二十五年(西元1845),已經有一百八十年的歷史。
該塊石碑的歷史意義:
一、記錄當時斗六門還是屬於諸羅縣(嘉義縣)管轄,因為光緒十三年才有雲林縣。
二 、縣丞姚鴻整治惡徒的決心,將事實呈現在石碑上,公佈事情經過給百姓知道以示警戒。姚鴻在歷史上記載是一位為政清廉的好縣官,至今靈位還奉祀於受天宮二樓讓現代人朝拜。
現在大家都在講台灣的價值公平正義,就是要保護善良百姓能過著平安無虞的曰子,祈望有一位清廉的好官,能將社會惡覇繩之以法並能公佈其姓名以示警惕,給百姓安居樂業的生活。
#該石為清代古碑文如下:
1.裁汰冗員碑:於道光 25 年 10 月當時六門分縣縣姚公,限制增添衙役人數及給之標準,總懂街眾,以示民眾,以免濫沒,杜茲弊端。
2.禁止擄搶碑:斗六門分縣,據生員總理、張肇基等,呈以斗六街近有地棍, 自稱縣差,常在街中曲巷,幫夥擄剝,簽請示禁,經准於道光 25 年 10 月, 特勒此石碑,以昭示禁。
3.嘉義縣斗六門分縣加三級紀錄三次大功十四次姚為石碑。
碑文以白話文翻譯可知當時的縣丞姚鴻是除暴安良的好縣長,居官清廉功績顯赫,他死後特設立牌位於受天宮,讓後代子孫朝拜與緬懷。
#報導文章題目:穿越百年的公義化身:斗六福德宮「示禁藉擄搶碑」研究報導。
​在雲林斗六市喧囂的成功路上,坐落著歷史悠久的福德宮。許多信眾在此祈求財運與平安,卻鮮少有人注意到廟牆上鑲嵌著幾塊飽經風霜、字跡模糊的砂岩石碑。這些看似平凡的石塊,實則是見證台灣清領時期地方治安與基層行政的重要文物「示禁藉擄搶碑」。
​一、 歷史背景:從「諸羅」到「雲林」的過渡。
​這批石碑立於清道光二十五年(西元1845年),距今已有181年歷史。從碑文首句「嘉義縣斗六門分縣」可以發現,當時的斗六仍歸嘉義縣(舊稱諸羅縣)管轄。
​直到光緒十三年(1887年)台灣設省後,雲林才正式建縣。這些石碑不僅是地方治安的記錄,更是斗六行政區域更迭的文化資產,標誌著斗六門作為區域行政中心的早期地位。
​二、 碑文內容:戳破「假警察」的古老騙局。
​根據石碑與文獻記載,當時的斗六街頭治安敗壞,出現了以下社會問題:
1​、地棍冒充衙役: 當年的「地棍」(地方流氓)自稱縣差、縣差幫夥,潛伏在斗六街中的曲巷中,隨機擄人、勒索財物(擄剝)。
2​、黑白兩道模糊: 部分惡徒持有牌照卻不幹正事,或無牌而強行執法。
3​、基層行政冗員: 衙役人數過多且素質參差,導致各類勒索弊端叢生,百姓苦不堪言。
​針對上述亂象,當時的縣丞姚鴻受地方生員(知識份子)張鐘、張肇基等人的呈請,雷厲風行地推動改革。他不僅嚴禁不法之徒藉機擄搶,更立下「裁汰冗員碑」,限制衙役人數及給薪標準,從制度源頭杜絕貪腐與騷擾。
​三、 清官姚鴻:從石碑走入神龕的典範。
​在台灣歷史中,能被百姓記住並奉祀的官員並不多。姚鴻在任內展現出「居官嚴明、安良除暴」的特質,其功績在《雲林縣採訪冊》中亦有記載:
​「居官嚴明,安良除暴。常慮差役過多,藉端勒索,為之裁派差名,清減差費。」
​因為他任內除暴安良,讓斗六百姓得以安居樂業,姚鴻死後被當地民眾感念,其靈位至今仍奉祀於斗六受天宮二樓,從一位政治首長轉化為守護地方的神明,受後人永世朝拜。
​四、 現代價值的反思:公平正義的傳承。
​這幾塊石碑在今日看來,仍具備強烈的現代意義:
1​、資訊公開與警示: 清代官府將懲處與禁令刻石立於廟口(當時的資訊中心),便是最早的「政府資訊公開」,目的是達成社會警戒。
2​、法治與人權: 當時百姓要求政府「繩之以法、公佈姓名」,與現代社會對於公平正義、打擊犯罪的要求如出一轍。
3​、文化資產保存的急迫性: 由於石碑材質為砂岩,極易受風化侵蝕。目前的解說版雖然清晰,但原始石碑的保護與數位化存檔仍是文史工作的當務之急。
五​、結語
​斗六福德宮的「示禁藉擄搶碑」,不僅是硬梆梆的石頭,它承載著180年前斗六門先民對安定生活的渴望。下次路過福德宮,在燒香祈福之餘,不妨停下腳步觀察這些斑駁的文字,感受那段「清廉官吏與善良百姓」共同守護地方公義的動人故事。

#參考書目:
1、《雲林縣採訪冊》
2、《斗六市志》

*(圖文/陳南榮攝於斗六市福德宮)
#資料僅供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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