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六門舊城的故事。再探斗六門由來與鹿有關報導。
斗六門舊城的故事。 再探斗六門由來與鹿有關報導。 斗六門由番語『捕鹿、打鹿』時歡喜感嘆詞而得名。 根據《雲林縣志稿卷一土地志》勝蹟篇記載:『斗六兩字是番語『捕鹿、打鹿』而來。在荷蘭人佔據臺灣時代,就有『斗六柴裡社』或『斗六門柴裡』之稱,後來為省略稱呼,作為『斗六』或『柴裡』或『柴里』﹝今為斗六市三光里﹞等稱呼。』文中柴裡社係洪雅平埔族的一個社名,因洪雅平埔族狩獵時,捕獲山鹿喜歡之餘,咆哮『ㄉㄨ.ㄌㄨ.ㄇㄣ』,此歡呼聲是平埔族歡喜慶賀之感嘆詞。斗六門實為『ㄉㄨ.ㄌㄨ.ㄇㄣ』轉音而來。」(仇德哉1977:23) 臺灣民俗專家林衡道先生,在《鯤島探源》書中明確記載:「斗六原名斗六門,其得名的經過相當原始,也很有趣,以前居住此地的平埔族,他們在狩獵時,每次捕獲了山鹿,就會發出『ㄉㄨ ㄌㄨ.ㄇㄣ.』的歡叫聲,當年斗六門的地名,確實與平埔族有關。」「康熙年間,平埔蕃洪雅族在此定居開墾。「斗六門」,本來是洪雅族的一個社名,因洪雅族於狩獵捕獲山鹿,歡喜之餘的歡呼聲:「ㄉㄨ.ㄌㄨ.ㄇㄣ;ㄉㄨ .ㄌㄨ.ㄇㄣ」,斗六門因而得名,後來省略門字,就成了今天的斗六了。」由史料證明臺灣在早期漢人來台時,臺灣到處都是野鹿奔跑,例如十七世紀初(明朝末期)陳第所寫的《東番記》(西元1603年)就說:「窮年捕鹿,鹿亦不竭」、「居常禁不許私捕鹿;冬,鹿群出,則約百十人即之,窮追既及,合圍衷之,鏢發命中,獲若丘陵,社社無不飽鹿者。」句中描述整年捕鹿;鹿的數量不減,平常不許私自捕鹿;直到冬天鹿群出沒,才派一百多人去捕鹿,收穫堆得像山坡一樣,每個人吃得肚皮都快撐破了。 從荷蘭佔據臺灣時期至清代初期,臺灣西部平原遍佈鹿群,但是那時候有不少人從事鹿皮、鹿脯等買賣,於是大量捕鹿。所以到了清康熙五十六年周鍾瑄在《諸羅縣志》雜記志、外紀記載:「三十年來附縣開墾者眾,鹿場悉為出;斗六門以下,鹿、獐鮮矣。」可見就現實的環境而言,後來因過度開墾,斗六門以下,鹿群已鮮少了。 清 雍正黃叔璥在《臺海使槎錄》也記載:「………捕鹿,出此酒,沃以土,群坐地上,用木瓢或椰碗汲飲之,酒酣歌舞,夜深乃散。」而今此時此地彷彿回到過去,只見驃悍的勇士,腰配彎刀,手執鏢鎗,馳騁在這片荒野上,而驚慌失措的鹿群則四處逃竄,後來因過度殺戮,難逃消失在這塊寶島土...